十四、企业内转勤签证
1. 表示外国事务所与日本国事务所的关系的文件;
2. 日本国事务所的商业法人登记本副本、损益计算书的复印件及表明事业内容的资料;
3. 证明在外国事务所的职务内容及工作期间的文件;
4. 外国事务所的商业法人登记本副本及表明外国事务所的概要的资料;
5. 证明活动的内容、期间、地位及报酬的文件;
6. 毕业证书及证明经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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