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留学签证
1. 接受日本国大学及类似机关、专修学校的专门课程的教育等。
2. 接受针对在外国已接受过12年教育,并想进入日本国大学继续深造者所设的教育机关与高等专门学校的教育等。
在留期限:二年或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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