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名字
因结婚改变姓的配偶,离婚后可以恢复婚前的姓。(民法767条、771条)
但是在一些场合离婚后仍想保留婚姻中的姓的情况也有,只要在离婚后3个月之内向户籍机关提出申请,可以保留婚姻中的姓。(民法767条2项)这种情况不用得到配偶的同意。
结婚时与双方的亲属之间构成的亲属关系,在离婚后自然终了。(民法728条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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