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明进修内容、必要性、实施场所、期间及待遇的研修计划书; 2.证明归国后在日本国学会的技术、技能、从事具备一定知识的业务的文件; 3.证明工作经历的文件; 4.证明研修指导者从事该事业的工作经历的文件; 5.表明派遣机关概要的资料; 6.接收机关的商业法人登记本副本、损益计算书的复印件、表明长勤职员人数的文件及进修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