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聘机关的商业法人登记本副本及损益计算书的复印件; 2. 表明招聘机关事业内容的资料; 3. 公立机关发行的履历书与关于其活动的经历及证明资格的文件; 4. 证明活动的内容、期间、地位及报酬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