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日本在留时,应注意自己的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间等。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间,都是在外国进入日本时,根据每个人的情况决定的,在护照中入境许可的证件中均有标示。
在留资格有27种,外国人在日本国内不得从事这些"在留期间中许可的在留活动"以外的活动。除永驻许可者之外,在留期间分15天、90天、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等7种。外国人不得超过其在留期间在日本在留。
如从事"在留期间中许可的在留活动"以外的活动时,或是超过在留期间在日本在留时,需办下面(1)-(5)列的手续。
(1) 资格外活动的申请如果准备从事现有在留资格所许可的在留活动以外的活动(有收入)时,需向所辖入国管理局进行申请,取得从事资格外活动的许可。
(2) 在留资格变更的申请准备停止现在进行的活动,从事其他新的在留资格所允许的活动时,需要申请在留资格变更,并取得许可。
(3) 取得在留资格的申请在日本出生的外国人在日本在留超过60天以上时,必须自出生日起30天内进行取得在留资格的申请。
(4) 在留期间更新的申请希望超过在留期间在日本在留时,必须在现有在留期满日之前进行在留期间更新的申请。申请通常在在留期满约1个月以前开始受理。
(5) 再入国许可的申请在日本在留的外国人,准备临时出国然后再回日本时,需要在出国前取得再入国许可,再入国时不需进行新的签证申请。这项许可分一次或数次再入国许可,许可有效期限最长为1年(特别永驻许可者为4年)。
在有效期内如有不能再入国的理由时,可以在国外(所到国)的日本驻外使馆申请延长有效期间。
东京入国管理局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地址:千代田区大手町1-3-1 电话:03-3213-85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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